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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门前三包” 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配合力度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4月07日 文章点击数:13158

 

落实“门前三包” 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配合力度

 

市政协委员李先军反映:

目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力军仍是乡镇(办委)和社区,各乡镇(办委)和社区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门前三包”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成效不十分明显,究其原因表现两个方面:一是单位、业主不配合,认为自己交了卫生费(实为垃圾清运费),自己的责任就尽到了,卫生问题与己无关;二是乡镇(办委)和社区无执法权,手段不硬,单位、业主不怕。针对上述情况,建议:

1、机关单位、经营业主、门市等,特别是机关单位(含下属单位)和企业,不仅要自扫门前雪,还要负责单位周围的环境卫生,对其要列入“门前三包”范围,由单位负责处理好。

2、对“门前三包”不落实或做得不好的机关单位,根据乡镇(办委)或社区的督察通报,由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单位领导进行问责,督促整改落实;是经营企业、门市业主的,由工商、卫生、环保部门根据乡镇(办委)或社区的督察通报,督促其停业整顿,认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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