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正文

关于市公交公司发展汽车租赁业务承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5月05日 文章点击数:2251

 

关于市公交公司发展汽车租赁业务承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建议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反映: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在即,汽车租赁将成为工作用车常态。市属国有企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运输企业,有着成熟的管理、专业的队伍和优质的技术,具备发展汽车租赁业务的独有优势。由其承接公务用车改革、发展汽车租赁业务,可以减少政府重建机构集中管理车辆涉及到的机构、编制、人员和运行管理等问题,节约成本开支。为减少重复建设,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挖掘市公交公司潜力,提供优质租赁服务,现建议如下:

1.对接公车改革,组建租赁公司。在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明确市公交公司作为承接主体,依托其在长期的专业汽车运营中形成的硬件优势和车辆调度、营运服务、安全工作、人员管理等经验,成立汽车租赁子公司,专门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接受市国资委的领导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提供公务用车服务。避免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之下组建新的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或新办企业,造成人、财、物的重复投入以及经营风险。

2.政府注资支持,企业自主经营。可将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中不再保留的部分车况较好的车辆,经评估后以资本金注入方式交由市公交公司成立的汽车租赁子公司经营,同时该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采购不同类型的车辆投入租赁市场,以满足不同单位和人群的用车需求。

3.立足市场发展,优先服务机关。公车改革后,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采取向国资企业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汽车租赁公司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相关市级部门(单位)签订服务合作协议,优先满足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需求,在驾驶员配备、车辆安排、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予以适当优惠。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