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村点源面源污染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6月07日 文章点击数:2378
治理农村点源面源污染的建议
渠县政协反映: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有很大改善,绿水青山面貌基本形成,但是一些水利设施、水源保护方面还存在令人担忧的问题:一是部分河流堤岸垮塌,淤泥填埋,河道变窄变浅;二是部分塘堰储水量大减,几乎失去了抗旱、灌溉功能;三是部分水库被承包者用化肥养鱼,水质变坏,牲畜饮水受到影响;四是一些小型加工厂、养殖场污水直接排放,对河流污染严重;五是农村环境管理体制不完善。对农村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缺少有力的技术指导和督查,乡镇、社区、村没有统一规范的技术和管理体系,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有的乡镇虽然有专人定期清扫保洁,但没有普遍化、常态化。对此建议:
1.加大政府投入。县乡政府要加大财力投入,同时要引进社会力量投资,修建好各地垃圾处理设施,兴办环境清扫企业,满足环保清洁需要。
2.大力清於中小河流、塘堰。凡是淤塞河流、塘堰,各乡镇、村社都要组织人力清淤,工程量大的地方要安排相关专业企业进行清淤,要保证河流水流通畅和塘堰正常蓄水,力争没有河流经过的村组每村一口“示范塘”,每组一口“当家堰”。
3.加大治污力度。凡是污染水源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达不到排污标准的要坚决关停;要严禁企业和个人在水库、塘堰、河流中进行肥水养鱼,污染环境;政府要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农村集中式供水,确保农村居民饮上卫生水。
4.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全权负责本辖区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保洁工作,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体系。村镇垃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明确乡镇村垃圾收运处理费收取范围和收费标准,积极采取“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强化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宣传农村环保卫生知识,逐步培养和引导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