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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亟待推进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7月07日 文章点击数:10487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亟待推进

 

万源市政协反映:

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万源市政协在深入部分乡镇,广泛了解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就如何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了建议意见。

一、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给勘界确权、登记造册等增添了难度;二是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少,森林公安局基础设施不足,严重影响林业管理。目前,全市还有10个乡镇无林业员;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林改工作的深入。据统计,全市52个乡镇约需林改经费316万元,尽管市林业局给每个乡镇补助1万元作为开展林改工作的专项经费,但村级专职巡山员经费仍无来源;四是个别乡镇领导不够重视;五是基层林业队伍不稳定。为此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当前,各级要抢抓时机,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强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强化领导挂包责任制,列入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工作督查,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当年林改工作任务。

     2、加强业务指导,搞好协调配合。政府要组织林改办、林业主管部门人员分赴全市各地,搞好业务指导和综合服务工作;基层乡镇和市林改办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强林改示范成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积极性。

     3、加强财政支持,完善配套政策。建议比照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尽快出台林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把扶持种粮的各种优惠政策延伸到林业上来。建立常规化的林木良种优质种苗补贴、造林成本补贴制度,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对于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生物能源基地建设、珍贵树种大径材培育、森林抚育等,在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必要的补助。特别是对于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应纳入政府造林工程项目并给予造林成本的全额补贴。要研究完善林产品加工税收政策,严格依法办事,促进林产品精深加工健康发展。扶持发展特色林业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要利用林改和退耕还林配套政策,大力推进生态旅游和特色农业发展,向主导产业茶叶、经济林木和乡村观光、森林之家、农家乐等倾斜,开发林下经济,实行林茶、林牧、林药、林草、林菌结合,拓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空间,实现集群效益。

    4、加强体制建设,健全管理体系。有关部门要在现有政策和编制的前提下,对林业系统现有自收自支职工,通过考核、考试等方式进行择优录取,解决林业人员不足问题。同时,尽快把片区林业站和乡镇林业管理机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5、加强工作监督,严格依法办事。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对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应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在退耕还林过程中,个别林农采用欺骗性手段骗取国家资金行为,或者夸大其词谎报退耕还林面积,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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