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6月15日 文章点击数:1908
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参与脱贫攻坚的建议
民建达州市委反映:
龙头企业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品种品牌、精深加工、市场营销、社会化服务等优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为动员和组织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实现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的有机联结,特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一是抓好规划,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发展,注重布局与产业发展相衔接,规模适度、科学选址、优化布局。二是政策集成,把中央、省、市、县对扶贫和农业的支持政策落实到企业和贫困户头上。三是要素保障,政府在土地使用、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企业提供帮助。
2.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宣传,广泛动员,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利用成熟的经验、完善的模式、先进的技术,与贫困村、贫困户紧密合作,发挥好产业扶贫政策优势,将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入股经营,龙头企业为贫困村、贫困户保底分红,促进助农增收。
3.严格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既要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也要按照市场准则,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作发展、共赢发展、持续发展。
4.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尊重贫困户意愿,健全和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具备条件的,鼓励贫困户自办家庭农(牧)场;条件不具备的,可通过合作社形式,把国家支持政策,包括产业扶贫资金、土地使用权等量化为股份参与分红,即使缺乏投入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也能有固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