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水库堰塘水质保护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7月26日 文章点击数:1718
加强农村水库堰塘水质保护的建议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
通过组织委员对农村小水利设施建设实地视察发现:农村水库堰塘功能发生了变化,有些地方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产权、经营权的拥有者淡化了农业灌溉用水的主要功能,对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置之脑后,大力发展养殖业。一是在库塘周围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农民们很少建沼气池,而且废水直接排放到水库堰塘、溪流的水体中, 扩大了污染区域,造成了水库、堰塘、河流富营养化,浮藻、水草丛生;二是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为追求经济效益,大量使用化学肥料、含有饲料添加剂的强化饲料,迫使水体富营养化,催生高密度的藻类和浮游生物。特建议:
1.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是具体责任单位,县(区)水务、环保、农业部门负责人是治污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水库堰塘等小型水利治理方案和实施意见,按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管理,恢复塘库堰功能。
2.突出治理重点。水库治理的重点是“四清”既: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要做到“五无”即:堤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库中无污染物;饮用水源无污染,入库排污口得到基本整治。
3.整治养殖。一是提倡生态养殖。全面禁止施肥养鱼、肥水养鱼,水源水库、堰塘禁止网箱养鱼。二是整治畜禽养殖场。要科学规划,对畜禽养殖场的粪便及废水要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得外排。
4.定位水利工程功能。县级水务部门负责搞好确权颁证,载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要明晰工程产权,明确产权所有者(业主)的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