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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二孩生育奖励制度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09月20日 文章点击数:1885

   

    建立二孩生育奖励制度的建议

 

大竹县政协反映:

    在对目前生育主体80后、90后的个案调查中发现,不少夫妇对是否生育二孩十分纠结,生育愿望不高。主要原因有:一是养育成本较高。根据个案调查,大竹县城一个孩子0-6岁的养育成本约为20万,平均每年3.3万元左右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农村生育二孩的绝对费用虽然与城市相比要少,但在农村人口人均收入总体偏低大背景下,生育二孩花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并不低于城市,在农村贫困户中多孩家庭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导致年轻夫妇不敢生、不愿生。二是生存压力过大。一个月收入除房贷、车贷、养育现在这个孩子所剩无几,不敢再生育二胎;一些在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工薪族担心一旦生小孩,妻子就必须休产假,还要照顾家庭和小孩,这样就有可能丧失原有工作岗位,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失业。如果妇女选择做全职妈妈,便会面临个人工资收入、社保全无,家庭收入减少,生存压力增大。三是生育观念改变。许多年轻人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传种接代”思想观念渐渐淡薄许多年轻人不愿生育二胎。

建议建立生育奖励制度,解决因生育带来系列问题,释放生育潜力。

    一、保障产妇合法权益。适当延长女职工产假,由目前的3个月增加到6个月以上,给予男性15天以上的陪护假保障女职工尤其是非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各种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给予生育妇女离职育儿并保障离职育儿妇女重新上岗的权利。

    二、建立生育扶持制度。采取发放生育津贴、支援部分育儿费用、给低收入家庭提供育儿资金扶持等方式,对生育二孩的家庭实施奖励;对于全职育儿的妇女给予适当工资补贴;三是要在廉租房、公租房分配上留出适当份额向生育二孩家庭倾斜,对于中等收入以下的生育二孩家庭购房给予适当的契税补贴、房款补贴及降低交易手续费等优惠,以切实改善其住房条件。

 三、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摊养育成本机制。政府要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改善公办幼儿园条件,合理布局,扩大规模。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对于民办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民办幼儿园按入园幼儿人数进行补贴,逐步实现幼儿就近免费入园;要支持社区和较大规模企事业单位积极兴办公益性托儿所、保育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专业的育儿师,减轻双职工家庭育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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