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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耕地撂荒   确保粮食安全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8年08月04日 文章点击数:15553

 

关注耕地撂荒   确保粮食安全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

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有关专家早已振臂疾呼。在今年的政协全委会上,陈大斌、罗磐等委员也提出了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的建议。近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了部分委员到达县部分乡、镇采取走访、实地查看、座谈等形式进行了调研。据统计,全县承包耕地总面积82.9万亩,截止2008年4月底,全县耕地撂荒9531亩,占承包耕地面积1.1%。

造成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有: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普遍缺乏;农业生产效益低,严重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基础设施较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人少地多的村组农户对耕地重视程度不够;政策不够完善,不利于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针对上述问题,委员们建议

一、探索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条例(办法)”。明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具有价值性、市场交换性,政府应规范和保障经营权交换双方的权益,推动土地承包合法转让。

二、推行“代耕制”。乡镇对耕地撂荒情况开展普查登记,在土地承包权属不变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由代耕者耕种撂荒土地。动员农户与村集体、合作组织或代耕者签定代耕协议,所得收益原则上由代耕者受益。

三、改革惠农补贴方式。建议有关部门应细化工作,区分撂荒地与耕种地发放补贴,杜绝撂荒者“无功受禄”,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农业耕作。

四、调整种植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推广新型的耕作制度,推广农业机械化,减轻种地劳动强度,调整农业结构,提供市场信息,种植增收创效好的作物。

五、加强组织服务。确保农经部门在乡镇中有机构、有人员行使管理职能,防止出现土地流转放任自流、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处理现象,建立健全土流转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和撂荒耕地复耕。

六、出台政策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允许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将依法收回或农民自愿放弃的承包地,采取委托代耕或其他方式把承包地交给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耕种或转包。积极引导农户以互换形式调换土地,集中连片、改变目前土地过散、过乱的问题,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领办土地流转合作社,集中连片经营土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七、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如油菜种植的免耕技术。

八、培育造就一代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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