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正文

关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6年11月01日 文章点击数:1541

 

关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雷海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反映:

2014年国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我市3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15.7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但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在后续产业发展上存在一些问题: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退哪里,栽什么,怎么栽”由农户说了算,加上个别地方引导不力,导致栽植散而乱,零星分散,特色产业生产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带动,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利用,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所要求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

    为此建议:

要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在生态弱地方,利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强与精准扶贫规划的衔接,把符合退耕的建卡贫困户纳入退耕还林户,在退出的耕地上发展林产业、发展林下经济,既解决好贫困农户住房问题,又解决其持续增收的问题。

与林业产业化相结合。在产业布局上,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我市大部分地区是山区丘陵,应大力发展核桃、脆李、银杏、花椒、油橄榄云木香、漆树等特色经果林以及发展黄柏、厚朴等中药材。在受益时间上,实行“长、中、短”结合,降低市场风险。在林地利用上,实行“套种、放养”结合,增加农民收入。

与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相结合。增强林业自我发展能力,围绕我市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统一规划,提升农家乐档次,搞好度假、避暑休闲等服务,吸引各地客人消费,增加农民收入。

与各县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相结合。各地在规划新一轮退耕还林时,将其纳入农建综合示范区,对符合条件的,应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

与引进城市资本相结合。继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机制,利用国家政策引进城市工商资本,采取林地流转方式,加大林地的投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奔康进程。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