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工作不应走形式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3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624
乡镇消防工作不应走形式
市政协委员屈默在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反映:
今年1月21日晚,通川区新村乡街道发生特大火灾,两位留守老人葬身火海,700多平方老街民居化为灰烬;2015年12月13日晚通川区金石镇金碑街一场火灾造成1人死亡。当前,乡镇消防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乡镇消防基础设施滞后。多数乡镇、街道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陈旧,农村道路狭窄,消防设备年久失修,消防设备功能下降,形同虚设。二是消防工作辖区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分管领导对年度重点消防工作不熟悉甚至不知情,在消防安全辖区领导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现象,少数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形同虚设,各类消防工作档案台帐不全,年度重点消防工作落实不力。个别街道、乡镇,将辖区所有消防工作全部推到派出所,属于政府及基层部门推动开展的消防工作无人问津、无人落实。三是乡镇消防规划不落实。部分乡镇道路消火栓规划滞后,新增或补建数量不足,个别乡镇甚至没任何消防设施。四是乡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薄弱。多数乡镇(街道)未按规定并落实消防宣传计划,部分乡镇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无相关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档案资料。
针对以上问题,特建议:
一、强化责任,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整体推动和督促落实;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和经费,定期召开会议,组织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发挥消防工作领导作用;要明确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网格宣传员,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实行消防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
二、加大投入,推动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制订并落实乡镇消防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要组织开展联合督查检查,确保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规定要求的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增设任务;要保障乡镇消防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切实推动乡镇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着力解决消防装备配备等问题。
三、防消结合,长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要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要时段、重点民居的消防监督管理,加大对相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频次,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部署的隐患整治工作要跟踪问效,对已经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四、强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意识。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制定并落实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完善细化并上墙公布“村(居)民防火公约”;要针对不同时期火灾形势和规律特点,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典型火灾案例,普及报火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自救的知识技能;要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御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