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3月02日 文章点击数:2059
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曾伟在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反映:
近年来,全市各种类型的民办幼儿园发展迅速,以大竹为例,全县共有幼儿园151所(城区41所,乡镇71所,村级幼儿园39所),在满足社会需要,普及学前教育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现在的民办幼儿园良莠不齐,存在诸多问题,发展状况令人担扰。一是场地封闭狭小,活动室较拥挤。大部分民办幼儿园没有自己独立的校舍,依靠租借场地办学,条件简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二是教学设施缺乏,玩具数量不足。玩具与游戏材料是幼儿学习的课本。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玩具材料及种类有限情况,缺乏一定的教学资料,幼儿教育订书随心所欲。三是教师素质不高,保教水平低下。有些幼儿教师无幼儿教师资格证,无法根据幼儿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育教学更倾向于小学化;年轻教师虽多,但缺乏幼儿保育经验,缺乏耐心,遇机会就跳槽,师资流动性大,教师队伍不稳定。四是管理不够规范,收费五花八门。一些民办幼儿园以短期营利为目的,忽视办学公益性,条件好的随意涨价,让家长苦不堪言;条件差的为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大打价格战。
为此建议:
一、规范引导并举,严把入门关口。严格准入条件,高起点建设民办幼儿园。按程序实行审批,既要注重办园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审核,又要注重办园方向、办园思想、园长素质等“软件”考核。针对当前突出的学前教育无证办学、条件简陋、质量较为低劣等现象,可组织部门联合执法,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督促民办幼儿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指导和帮助民办幼儿园制定并实行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办法,制定入园教师上岗准入门槛。要督促其定期对幼儿园的教师、保育员分期分批分内容地组织培训、考核,让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选优、专业培训等方面增强内生动力,提高执教水平。
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调控力度。民办幼儿园应依法为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的待遇。更好地落实对民办幼儿园征地、基建、税收、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注重整体规划,针对城区民办幼儿园过多过滥,价格高涨的问题,可新增几所公办幼儿园,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普及,满足不同家庭的学前教育需求。
四、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园长负责制,加强幼儿教师、幼儿用书的管理,加强对民办幼儿教育的督导,定时进行检查、验收、分级定类,并加强日常的监督和调控,将随机抽查和定期复查结合起来,监控保教质量,规范办园。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安全事故。可尝试设立基金等形式,对为民办幼儿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