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乡镇房地产建设秩序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3月02日 文章点击数:1652
规范乡镇房地产建设秩序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王守元在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反映:
随着城镇化过程的加快,近几年全市乡镇建设加快,形象得到普遍提升,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管理缺位,无序发展,也导致了较大库存。以大竹为例:从2010年至2016年底乡镇规划区内建设总量5775403.66平方米,其中住宅5385985.66平方米、非住宅389418平方米。现共有存量房850288.53平方米、其中住宅存量765113.53平方米,非住宅存量85175平方米。房地产的高量库存导致企业通过拍卖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产销售基本趋于滞销状态、违法建设的房产潜在隐藏的融资矛盾突出、不能办理产权、水电气不能上户,甚至还有个别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就规范场镇建设秩序,特建议:
一、锁定存量。对全市乡镇违法建设存量开展进一步的认真细致的清理,彻底摸清底数,按照联改联建、少批多占、未批乱建、批少建多等进行分类登记。
二、分类处理。要对现有违法建设库存进行分类处理,对乡镇政府收取过配套费等相关费用的违建,要采取补办报批手续予以完善,吸引消费者去库存;对那些乡镇政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而违法乱建的和少批多占、批少建多的,由国土、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后,上报审批,从而减少违建存量;可结合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工作,以易地搬迁消化一些乡镇房产库存,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
三、强化监察。坚持日常巡查机制,划分区域,分片管理,强化监察。实行建设项目承包责任制,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巡查监控力度,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抓好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前“三个”时间段的监察,把好施工前放验线、施工中建设“拐点”、竣工前验收“三关”。对违规变更规划用地性质、容积率、变更规划效果等开展重点监察。
四、严格问责。在锁定存量基础上,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加大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问责考核力度,对控制违建不力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处理,对违法违建的企业单位加大加重处罚力度,营造健康可持续的房地产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