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车主矛盾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3月28日 文章点击数:1982
解决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车主矛盾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杨明建反映:
长期以来,达州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车主矛盾不断,曾不时出现出租车车主多次群体上访现象,其原因:一是达州出租车运营由八大公司组成,其性质分成租赁和承包,而承包的出租车又是车主自行全额购买,挂靠在出租车公司,但每年费用又比租赁的出租车多缴6仟元。二是400台左右的出租车车主在国家禁止转买情况下,因各出租车公司私下收费同意转买并改取户头,导致私转户头现象突出,加重了实际出租车车主的经济负担。三是出租车公司采取锁计价器或扣车等方式强迫车主签合同,有失合同的自愿公平对等性。四是租赁性质的出租车公司采取按揭购车,将按揭部份发生的附加费用转嫁给出租车实际经营者,加重了出租车车主负担。以上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车主的矛盾就会进一步升级。
特建议:
一是职能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私下转户违法行为;二是成立由多方面人士组成的社会监督组织,对出租车规范经营进行社会监管,防止霸王合同损害经营者合法利益;三是出租车租赁公司不得把按揭部份费用转嫁给经营者,并且组织召开承包车车主代表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