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应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4月12日 文章点击数:1741
公租房应在阳光下运行
达川区政协反映:
去年,在我市渠县发生了公租房骗租案,此案例影响较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同时对我市公租房规范运行、公开透明流程敲响了警钟。通过对全市公租房调研、视察,结合去年渠县“公租房诈骗案”,发现在公租房申请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该享受群众未享受到;二是大多数被骗者存在侥幸心理,轻易相信他人谣言,在不符合条件情况,也想申请到公租房,在利益驱动下缴纳“保证金”,从而被骗;三是监管存在漏洞,一些管理人员为了得到利益,在公租房的申请、审核与退出等环节,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四是事前预防体系不健全,打击力度不够。
建议:
一、吃准政策,加大宣传,照章办理。公租房本是政府一项民心工程和政德工程,代表着政府体恤民情民意,关心经济困难群体一项实实在在举措,主办部门要在公租房用途、申请条件等方面吃透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让中等偏下收入人群提高鉴别能力,不道听途说、不轻信谣言、不贪图便宜,促使他们主动到相关部门咨询公租房申请条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要按正规程序申报。
二、奖惩并举,加大监督、打击力度。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严把准入关、审核关、管理关,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开通举报热线,鼓励市民举报,一经查实对违规者从严处罚,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现金奖励。从而把不符条件者挡在门外,坚决封堵一些人利用公租房牟取私利的渠道和空间,让公租房成为惠及困难群众的“公平房”。
三、建立健全制度,畅通公租房准入和退出渠道。通过各地先进经验的积累,探索出一套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各环节的监督、退出等机制。如入住人员的管理,在小区内部设立居民委员会,经常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使住户能够尽快熟悉起来;对于公租房中发生的骗租、转租等情况,在入住前登记指纹和身份证等或使用具有身份识别功能的门禁,避免骗租现象发生;与各大银行、税务等部门对接,对公租房者收入进行抽查,结合居住者日常生活条件进行监督,若不符合条件在第一时间要求其退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