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扶贫工作中利益均衡问题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5月24日 文章点击数:12045
应重视扶贫工作中利益均衡问题
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反映:
由于扶贫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在层层压力传导之下,虽最大限度地动员了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助推年度脱贫退出任务。但实践证明,目前仍有四种矛盾在贫困地区较为突出。一是预脱贫户和已脱贫户之间的矛盾,二是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的矛盾,三是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之间的矛盾,四是农村产业同质化严重与农民增收的矛盾,这些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政策差异导致的利益不均衡。应清楚地看到,这些矛盾如果不断累积甚至激化,将影响农村内部稳定,进而对扶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形成冲击。因此,在坚持扶贫精准到户的同时,应当对扶贫攻坚中如何实现利益均衡给予充分重视,在贫困地区合理强化普惠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效推进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联动发展,实现利益共享,更加重视扶贫工作利益均衡机制的建立。
建议:
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均衡基础设施建设。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村与毗邻的非贫困村要灵活利用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好项目和资金,尤其是在道路、水利、电力等具有普惠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做到同向发展,防止出现新的不平衡现象。
二、统筹落实帮扶资源,注重产业发展规划。采取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地区间行业内就物资、信息、技术及销售等难题互帮互助,破解帮扶部门或乡村单独发展产业而同质化严重,造成“谷贱伤农”现象。各地要基于现实条件和资源优势,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生态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金融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和产权改革扶贫等不同扶贫模式;要以发展特色产业为关键,促进群众持续增收为目标,探索大户、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带动的多元化产业扶贫方式,构建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差别支持政策,确保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目标。
三、探索构建农村养老,解决相对贫困难题。为降低脱贫又返贫风险,在现有农村养老保险基础上,参照城镇居民养老体系操作办法,做好社会调查,提高发放标准,确保年满60岁农村居民年养老金收入高于国家贫困线,杜绝出现绝对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