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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5月12日 文章点击数:11102

 

      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议

 

    提案者:黄建琴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市老年服务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据市委办和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全市现已建成老年公寓5个,敬老院148个。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迅猛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从2002年起,达州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7%,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到9%以上,到2010年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0.13%,至2020年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5.2%左右,总量超过103万人。目前,我市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90%左右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仍是与子女或亲属一起共同生活。人口老龄化步伐加快,老年人口高龄化、高龄老人丧偶率上升、家庭空巢化增多,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数增加,老年人对社会照料服务的需求将日益大增。我市现有农村和城市低保独生子女户236866户,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888户,随着这部分独生子女父母(以及无子女的夫妇)逐步进入老年社会,在年老需要人照顾时,如果子女因为就业或是其他原因不能与父母住在一起,必然依靠老年公共服务体系给予救助。现阶段,我市基层老年服务网络薄弱,专业工作人员缺乏,老龄工作资源严重不足,大力发展社区、农村老年公寓(或敬老院)显得迫在眉睫。

    建议:

    1、为应对我市养老问题越来越严峻的发展态势,各级党政应高度重视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农村老年公寓(或敬老院),逐步建立起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公办福利机构为示范、多种所有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的老年福利服务网络。

    2、考虑到老年人有落叶归根的传统思想,大多数老年人不愿背井离乡,建议按每个乡(镇)有一个老年公寓(或敬老院)进行规划建设,逐步延伸扩大到村。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在每个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当地按老年公寓的规模招聘老年工作管理和服务人员,加强对他们的规范管理和职业化培训,同时,建立社会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

    4、大力宣传新的养老理念。通过宣传,逐步改变人们以为只有孤寡老人才进老年公寓(或敬老院),从而提高老年公寓(或敬老院)的入住率。

    5、老年公寓在接纳服务对象时,应对无子女户、独生子女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户实行优先优惠,并大力宣传,解除人们在养老问题上的后顾之忧,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人口计生工作的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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