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贫困村风貌和古(旧)建筑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6月08日 文章点击数:11874
保护贫困村风貌和古(旧)建筑的建议
市政协经济委反映:
通过对贫困村的走访调查发现,我市在脱贫攻坚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破坏传统风貌现象突出,对传统文化和古建筑的保护重视不够,缺乏保护意识、传承意识。如在传统宗祠上面用水泥简单抹面、贴瓷砖,或选用大理石做护栏和铺砖;二是破坏乡村风貌和自然生态现象突出,照搬城市模式,脱离乡村实际。如有的村绿化采用草皮、灌木修剪等城市园艺手法,既与乡村大环境不协调,也不利后期维护,而且维护成本高;三是缺少保护工作者,特别是严重缺乏应当逐级保护的文物名录,一个上百年乃至几百年的旧宅一夜之间就不复存在。
建议:
一、加大传统文化保护。文管、建设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贫困村文物、传统文化和古建筑的保护工作,不能一拆了之,要保护性开发,继承式建设,脱贫不脱传统,脱贫不毁文化;要组织古(旧)建筑鉴定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贫困村,进行一次保护性普查,提出分级保护目录,拿出保护意见,为脱贫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无法复制的物质基础。
二、保护乡土特色建筑。多使用乡土材料,多搞地方特色的建筑,真正把村庄整治得像农村,展现城市居民向往的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
三、注重原始风貌保留。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保持原有道路、排水沟渠线型,不大面积平整场地,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整治环境。要保护好村落周边的山、水、田、林、园、塘等自然资源,努力做到不推山、不削坡、不填塘、不砍树、不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