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更名后地名变更工作亟须及时跟上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6月26日 文章点击数:11415
行政区划更名后地名变更工作亟须及时跟上
达川区政协反映:
不少地方在完成撤县建区、撤县设市、撤乡建镇后,一些单位、一些行业没有及时将原有行政区划名称变更为新的行政区划名称,有的行政区划更名已经多年,但在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行业中仍旧使用原地名,给人们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如原达县于2013年9月撤县后设立达川区已近四年, 但至今在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行业中有的还一直使用达县这一地名。为规范地名使用,方便生产生活,现就行政区划更名后地名变更工作作如下建议:
一、加强行政区划名称变更后续服务工作。要制定行政区划名称变更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行政区划名称变更后地名变更实施主体、变更时限、监督办法、处理措施等内容,确保行政区划名称变更服务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开展行政区划更名情况专项检查。各区域、各行业、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地名情况进行自查,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地名更名情况专项检查,特别是要重点检查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要系统的地名变更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变更使用新的规范地名,相关网络系统要及时将老地点变更为新地名。
三、开展行政区划更名情况专项宣传。审批单位要将行政区划名称变更情况及时告知社会各界和各行各业,并通过多种媒体加强对行政区划更名情况宣传,定期发布行政区划名称变更情况清单,定期通报地名更名专项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