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正文

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7年07月21日 文章点击数:21687

 

关爱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建议

 

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反映: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关爱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编制了2016—2020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设施建规划,实施了“妇帮互助”项目,组建“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190余个开展了一些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公益项目和活动,留守儿童社区关爱项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通过调研发现,我市目前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三留守人员”(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38.18万人(其中:留守老人20.72人,留守妇女4.56,留守儿童12.9)。“三留守人员”基数大难以化解关爱工作保护体系还未完善,关爱工作救助机制尚未健全,关爱工作的保障机制比较滞后。

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三留守人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关爱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并加强队伍建设,配备工作力量。同时,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二、建立完善救助保护机制。各级要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政府托底为支撑、社会关爱为补充的救助保护服务体系。明确家庭主体责任突出强化基层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责建立救助保护强制报告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构建救助保护评估帮扶干预机制重点时段开展好救助保护排查工作,促使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留守妇女维权有阵地、致富有路途,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强化关爱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设、阵地建设、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专项经费以及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关爱保护工作正常运转;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四、强化督促检查和舆论宣传。加强留守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督促检查,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