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政协专题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3月28日 文章点击数:9999
开江县政协专题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3月26日,开江县政协副主席杨元辉带领县政协法制群团委及部分县政协委员共14人,专题视察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为开展好本次视察活动,事前,县政协法制群团委还创新工作方式,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上传到委员QQ群、微信群,要求参加视察的委员认真学习领会,以便视察发言更有针对性,有效保证了本次专题视察的质量。视察组在贫困村靖安乡响滩桥村小学,现场观摩了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宝莲·灯”团队举办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我想和你谈谈“性”》。该校94名小学生认真聆听,就如何保护自身权利、防止性侵,积极参与互动,委员们认真观摩,深受启发和教育。
随后,视察组在响滩桥村委会办公室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关于未检工作的汇报,协商研究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座谈会气氛热烈,委员们发言踊跃,认为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成绩显著,彰显了自己的特色,在省、市有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载体抓得好,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和关心的校园暴力、性侵、拐卖、吸毒等主题,制定了不同的课题。二是针对明确。未检“宝莲·灯”团队针对偏远山区、贫困村小未成年学生有的放矢地开展。三是宣讲方式灵活,教学互动,形式新颖、易于沟通,把难讲的话题变成了轻松愉快地接受。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达到了“防性侵、护成长”的目的。
为促进未检工作再上新台阶,委员们提出了:进一步拓展宣传主题,把宝莲·灯团队法治宣讲活动作为政法品牌倾力打造和电视台的专题节目进行报道;全力整合家庭、社会、学校、司法保护“四位一体”资源,宣传对象吸纳成年人参加;抓好涉事案件后期的帮教工作;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让家长旁听;宣传形式要采用多样化形式,寓教于乐等建议。
杨元辉指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从三个方面深入思考:一是找准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宣传方面应怎么做?建议从主体上加强多方配合,建立以检察院为主导,综治、公安、教科、民政、妇联、关工委、团县委等部门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从形式上拓宽宣传方式,可编制话剧、小品、歌曲等;从深度上拓宽宣传对象,扩大教育对象受众面;三是如何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要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加强法律适用监督,行政机关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监督,利用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发挥监督作用。(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