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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待改进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5月27日 文章点击数:8307

 

医保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待改进

 

市政协委员张苏华反映:

达州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于2008年相继领到了《个人医保卡》,能够直接到药店刷卡购药,为广大职工治病购药提供了方便,得到大家的交口称赞。但在具体使用中,有以下两个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医保卡》发卡前的购药费不能报销。由于《医保卡》是2008年中不同月份分期发放的,如市公路局的职工8月份才领到手。发卡之前8个月已支付的治病购药费用,到年底时却被告知“不再报销”。由于2008年属发卡初年,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有一个过渡期。建议:按上年未发卡时的报销方式,将发卡当年当月之前已支付的药费给予报销。

二是对特殊疾病职工购药造成不便。按规定,已办理特殊疾病的职工,在年底1231日,医保卡中剩余的费用要被清零。第二年的费用由于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要等到一季度末才能出来,故不能及时将新的一年个人帐户费用打入卡中。造成办理特殊疾病的职工,在一季度中无法用卡购买非特殊疾病用药。建议:用上年度基数先行打入,然后再根据实际数据调增调减。

    以上两个在医保卡使用中产生的问题,是具体工作程序不完善的原因,也和广大职工对医保卡使用中的不了解和知识不足有关。建议医保局的同志做出相应改进,同时,充分利用《达州晚报》等公共舆论新闻工具,做好这方面知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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