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正文

从严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 伟人肖像印制冥币行为

作者:大竹县政协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6818

从严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

伟人肖像印制冥币行为

 

        大竹县政协反映:春节、清明节祭奠逝者、悼念先人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市场上热销的奠品中,有大量印有国家领袖头像的冥币。这类冥币币纸大小、颜色、图案、面值等都与现行流通或曾经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可以达到以假乱真地步。唯一不同的“中国人民银行”变成了“冥民银行”或“天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作为在我国市场流通的唯一货币,其权威地位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出台了《人民币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对人民币实施保护。明文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但由于有关人民币保护的法律宣传缺位,加之对违法行为处罚不力,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在冥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领袖头像这样的违法事件频频发生。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伟人头像印制冥币,是对人民币权威地位的侵犯和对国家领袖形象的亵渎,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法行为,国家应从严予以打击。

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小从媒体广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让人民币基本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群众保护人民币意识,自觉抵制侵犯、亵渎人民币权威和国家领袖形象的行为;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规定,使生产者、经营者明白可能因此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要在群众中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奠方式,用鲜花替代纸烛冥物,堵住非法冥币出口,净化祭奠用品市场。

建立保护法规。人民币是国家形象,国家领袖人物肖像,不容侵害和亵渎。建议制定保护人民币图样和使用国家领袖人物肖像专门法律法规,明确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从法律法规的高度维护人民币和国家领袖人物的尊严不受侵犯。

加大打击力度。要在春节、清明节等祭奠活动相对集中时段,开展打击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和伟人头像印制、销售冥币专项行动,摧毁印制非法冥币窝点、斩断非法冥币运输、销售渠道,追究印制者、销售者法律责任。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和长效管控机制,发现一例打击一例。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