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保护达州市湿地资源的建议
作者:大竹县政协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6687
关于切实保护达州市湿地资源的建议
大竹县政协反映:达州市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有河流、湖泊、水库、滩涂等。据不完全统计,境内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3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干流有15条,可通航河流9条,大小水库、湖泊40余个。湿地资源在调节气候、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由于受种植业、养殖业、工业、城市建设和水电开发等影响,湿地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湿地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效益的发挥大大降低,湿地资源的保护与恢复工作迫在眉睫。
建议:
一、建立协同机制,加强保护网络建设。湿地资源以河流为主,由于河流水体流动的特殊性,对于过境河流湿地的保护完全依靠达州自己的力量非常有限。要研究探索建立协同机制,加强同河流上游地区湿地主管部门协调与联系,协调各县市区加强湿地保护,形成湿地保护监测网络,共同做好河流湿地资源各项指标的监测、收集、共享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保护湿地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不同部门间责任、权利与义务,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改变湿地保护管理政出多门状况,建立由林业、国土资源、水文、气象、农业、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湿地保护中出现的问题,使湿地保护从制度层面上加以保障。
三、强化行政管理,禁止滥捕滥捞行为。鱼类是湿地重要生物资源,是湿地生物链中重要环节,是湿地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常年过度捕捞,已经呈现出匮乏趋势,为了保护湿地资源,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鱼类种群恢复,应该颁布长期禁渔令,特别是在产卵期捕渔更应该加重处罚,直至生态逐渐恢复。
四、突出辨证施治,开展湿地恢复重建。防止河流、湖泊、水库的过度开发利用;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增加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实施运行监管,加强污染物截留、水土保持,满足湿地动物生存环境的多元需求;湖泊水库等湿地要着力治理污染源,禁止围网养鱼,实施湖岸退耕还林;对山间溪河形成的湿地,要加强农村垃圾收运系统、生态农业和生态村建设,规划河流两岸一定宽度内实施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工程,并列入重点保护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