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跨地方导致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应引起重视
作者:达川区政协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6713
户籍跨地方导致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应引起重视
达川区政协反映: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采取的是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原则。但在调研中发现,一些贫困户夫妻户籍不在一个地方,存在着跨村、跨乡镇、跨县市区、甚至跨省份的问题,有的贫困户子女户口也分别在父亲的户籍地或者在母亲的户籍地,而有的男女双方已经生育了子女并长期在一起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证,户口也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家庭成员户籍没在一起,导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有可能导致两个户籍地因同一个致贫原因或者不同致贫原因重复被识别为贫困户或都不愿纳入贫困户;二是有可能导致一个家庭(两个贫困户)享受的国家扶贫政策不一样。如个别贫困户本来享受的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但因户籍上享受的人口较少,按每人25平方米修建房屋,如只有1人就只能25平方米,而实际居住人数不止,导致修建房屋面积不够住;三是有可能导致因户施策进行帮扶规划不一致,脱贫年度不一致,重复计算家庭收入;四是有可能导致因不同帮扶单位和不同的帮扶人帮扶措施不一致,形成帮扶上的差别,导致同一个家庭满意度低。
建议:
对存在因户籍不在一地分别登记为贫困户的家庭进行清理,并按照以下办法予以妥善解决,真正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提高贫困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一是如果家庭成员的户籍在同一省、市、县、乡镇但又没在一起,建议由上一级扶贫移民局进行沟通,根据自愿在户籍地的其中一处申请贫困户的原则进行户籍变动,最后识别为一户贫困户。
二是如果家庭成员户籍在同一省、市、县、乡镇,因特殊原因(如本人精神失常不知道本人户籍是哪里的人)户籍不能发生变动的,建议以家庭实际居住人口为准识别成贫困户,再通过公安核查其户籍进行沟通调整。
三是如果家庭成员户籍不在同一个省、市、县、乡镇,建议由省扶贫移民局进行沟通协调,以家庭长期居住地为准识别为贫困户,并做户籍调整。
四是对未办理结婚证的家庭,应及时动员他们办理结婚证,民政部门应及时为他们补办结婚证。
五是对户籍跨省的家庭成员应根据自愿原则,在户籍地的其中一处申请贫困户,并进行户籍变动,最后识别为一户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