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建议
作者:市工商联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7045
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建议
市工商联反映: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较大,希望以银行融资为主要渠道,助力企业发展。但实践中,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准入门槛高、贷款额度有限、审核程序繁复,还贷款周期不合理,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迫使部分中小企业不得不走上民间借贷的高成本、高风险之路。
建议:
一、简化金融机构信贷手续。金融机构授信、放贷、还贷的程序繁复,且企业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条款中还存在“绑定条款”、“霸王条款”等不合法合规之处,实际放贷与还贷间隔时间不合理,导致企业获得贷款并未有效发挥作用。银行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和监管银行贷款的条款设置和办理时限,严控其业务流程和审核前置条件。
二、加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中小企业因其发展规模小、贷款额度不大,其融资需求应更多的诉诸于与其融资额度和规模相适的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此类金融机构位于本土,其具有地缘优势,易于快速准确的掌握融资企业的真实情况,缩短了企业融资的周期。应大力推进和支持此类金融机构的发展,发挥其服务本地中小企业的优势。
三、强化银企对接增进互信。金融机构应通过多种方式调查、了解和掌握企业征信情况,甄别目标客户,对信誉良好、有市场前景和科技含量的初创企业和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应放宽和加大授信额度。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衔接,积极搭建促进银企有效对接和合作的平台,让金融机构真实、便捷、有效的掌握中小企业情况,为信贷发放提供客观参照。
四、强化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金融机构在与中小企业交往中,要主动转变观念,认识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也是金融机构业务的重要领域,应主动积极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同时,加强金融机构自身抗风险能力,强化应对金融风险的管控和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