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产业扶贫的六类风险
作者:市政协农业委员会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6736
警惕产业扶贫的六类风险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反映:目前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中存在六类风险,应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并积极防范与化解风险。六类产业扶贫风险具体表现为:
一是产业立项风险。部分地方政府在选择确定支柱扶贫产业时,调研不深入,摸底不透彻,仓促决策,有的扶贫村上产业时盲目跟风,加剧了同质化竞争。
二是项目实施中的风险。产业扶贫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较多,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大,特别是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环境整治情况下,水泥、砂石等主要建材价格大幅上涨50%左右,导致施工单位不按期施工或拖延工期,影响了项目竣工和农民增收。
三是自然环境风险。农业产业容易受自然因素影响,旱灾、水灾、风灾、病虫害等灾害,均会使农业生产遭受不同程度损失。若扶贫产业项目未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备,一遇自然灾害必然会损失惨重。
四是市场波动风险。种植养殖等产业周期较长,而市场需求瞬息万变,不少扶贫产业项目刚开始经营时,市场行情好,但到农产品收获时,因市场转变和产销对接不畅导致扶贫产业亏损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技术管理风险。部分农业产业项目对生产管理技术要求较高,个别种养大户、部分贫困户大多对特色种养产业没有深入了解,又缺乏有针对性培训,导致生产成本过高或产出的农产品商品性太低。
六是集体经营模式风险。各地广泛采取“企业(专合社)+基地+贫困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企业(专合社)在享受到政策优惠后却不履行职责现象,没有充分发挥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作用。还有少数企业(专合社)钻空子甚至毁约,损害参与产业发展贫困户的利益。
建议:
一、完善模式设计降低产业扶贫风险。对扶贫产业同质化带来的风险,建议借鉴一些地方普遍采用的“新型主体+贫困户”产业脱贫模式,引入保险来抵御风险,由财政出资进行适当补贴或者再保险;或通过配套深加工项目等予以化解,深加工项目有了规模支撑,容易获得原料成本优势;对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问题,可采取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县乡财政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和施工单位优化建设方案等措施予以解决。
二、完善对扶贫企业的筛选和监管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对扶贫企业筛选标准与程序,将真正有较强社会责任感与抗风险能力企业挑选出来,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作用;加强对参与产业扶贫企业的监管,对农业订单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制止有损合作农户利益的“霸王条款”;对损害农户合法利益的企业,一律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开发中务必严守生态底线。坚持产业扶贫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各方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双赢产业扶贫模式。将生态影响作为扶贫产业项目选择与绩效评价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任何不符合环境标准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四、构建完善产业扶贫信息服务体系。由政府牵头,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贫困户、专业技术公司共同参与,搭建专业化、综合性的产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供气候变化、农产品市场供求、农产品价格走势、农业生产技术、产业扶贫政策等方面信息。
五、建立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尽可能将本地主要扶贫产业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设立产业扶贫风险补偿基金和对贫困农户实行最低价政策;落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将农村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到位,防止贫困农户因经营失败而陷入生活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