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当前位置:首页>>社情民意>>正文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

作者:市政协委员冯化清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6996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议

 

市政协委员冯化清反映: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仍然存在着挑战:一是无搬迁规划编制。部分村因移民搬迁中缺乏统一实施标准和方法,“只见新房,未见新村”现象突出;二是政策走样。部分农户自行将子女和老人分户,分户后老人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政策兑现实际受惠人却是其子女;三是“重搬迁建房、轻产业就业”现象突出。有些地方在产业发展和就业引导上有心无力、推动乏力,导致贫困户搬离旧宅后生产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四是无配套生产用房。新建安置房没有配套生产用房,导致依靠种养殖业养家糊口的贫困户不愿“拆旧搬出”;五是陈规陋习难改,一些贫困户陈规陋习根深蒂固,“等、靠、要”思想突出。

建议:

一、加大统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对象多、范围广、情况复杂,地方政府应制定详尽专项规划来指导搬迁行动,在搬迁户甄别办法、建房或购房标准、补助标准、安置点建设规划、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和占补平衡操作规程和搬迁户脱贫计划方面制定统一程序标准,确保搬迁任务全面高质高效完成。

二、严格执行政策。享受国家扶持和政策补助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搬迁农户,并严格监管享受对象,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建议人大制定暂行管理办法明确易地搬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集体,避免分户老人过世后其子女因天然“继承权”而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由集体用于村受灾户、劳教释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临时过渡安置,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三、坚持因户施策。着眼贫困农户搬迁后就业愿望和现实需求,分类制定搬迁安置方式。对有劳动能力和有转变就业方向或创业意愿贫困户,应引导搬迁进集镇、园区安置,便于就地务工就业;对坚持发展种养殖业贫困户,应加强产业发展和项目经营方面进行长期跟踪和定向指导,由政府主导搭建产业区域衔接、产销异地对接平台,建立“公司+基地+专合组织+搬迁群众”利益联结机制,解决“易产难销”“物贱伤农”等问题,降低农户种养殖风险,帮助搬迁群众找到稳定收入之路。

四、解决生产用房。对于短期内还需依靠种养殖业贫困户,对其搬迁后“拆旧复垦”应设置一个缓冲期,以便能够暂时利用旧宅作为农业生产用房;对搬迁入住安置房后拆除旧房的,在给予一定拆旧复垦奖励时,退出的旧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确权登记时可明确由搬迁户优先承包;对于集中建设安置点,在严格控制住房面积不超标前提下,可邀请农业公司投资配建附属生产用房并拥有产权,允许搬迁户租赁使用或免费使用一定年限。

五、注重移风易俗。依托村级活动中心和文化阵地,利用文化下乡、农民夜校等群体性活动,逐步增强搬迁群众文明意识、自律意识和自强意识;大力倡导开展评选星级文明户、脱贫能人等活动,逐步引导贫困户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科学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专项投入,配套推进农村集中居住点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搬迁后续管理和环境治理。

版权所有:政协达州市委员会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达州市市政中心西二楼
Tel:0818-2662617 2665643 E-mail:dzzxw@163.com
建议使用1024*768 分辨率IE6.0或更高版本浏览器浏览本站 备案号:蜀ICP备06014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