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作者:开江县政协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7781
关于加大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开江县政协反映:随着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和智能时代进步,信息资源传播越来越方便快捷,这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曝露出一些新问题,其中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问题尤为突出:原创音乐作品被抄袭、文学作品被剽窃、学术成果被盗用等屡见不鲜,在伤害原创者的创作激情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知识文化产权保护的质疑。目前我国新媒体知识产权因其特殊性,保护存在一定困难。新媒体以门槛低、传播快、范围广以及高反馈度的特点成为了许多原创作品进入市场的首选渠道。但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导致新媒体文化成果在传播的过程中极容易被非法利用,使新媒体成为了知识成果被侵害的重灾区。知识产权所有者在遭受成果侵害而选择维权时,遭遇法律依据不足、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
加强新媒体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新媒体文化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有助于补齐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的“短板”,为此建议: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培养。首先,是让创作者树立保护意识,在创作中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和危机意识,加强对知识成果的自我保护;其次,针对新媒体受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渗透,引导公众尊崇原创文化,拒绝粗制滥造的低质量剽窃行为。
二、加强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新媒体知识产权侵害现状的调研,增强依法行政力度,明确责任,依靠立法与执法的带动,使全社会加强对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关注,从而推进新媒体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与科学化发展。
三、提升原创知识成果“不可复制性”。原创主体必须要具备更强的创新创造能力和更多的商业发展实践经验,不断提升知识成果的质量,保持创新的动力和实力,以不易复制的知识成果提升竞争力。
四、加大保护和监管力度。新媒体的经营和管理者需对渠道进行优化,对自己的平台及其所发布的内容要严格监管,保证文化传播渠道的正规化与规模化,提升传播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