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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建议

作者:开江县政协 来源: 发表于:2018年09月18日 文章点击数:7733

关于开展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建议

 

     开江县政协反映: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和省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8年开江县开展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一批试点项目区汇总入库情况来看:一是乡(镇)村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对房屋的补偿标准不是完全清楚;二是开展全域挂钩项目,必须力争在2020年实施完毕,才能最大限度发挥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目前编制申报项目区工作进展缓慢,且编制的项目区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给以后实施带来一些阻力;三是现场实地房屋位置与图版内房屋位置不吻合。在项目前期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15%--20%实地房屋没在“二调”图斑内,严重影响了挂钩周转指标数量,也潜在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四是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全市无统一拆旧补偿及建新占地补偿政策,增减挂钩项目改革试点结合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具体方案和具体措施尚未制定,工作开展缺乏指导性。建议:

一、加强对全域挂钩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应做好宣传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乡镇、村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从思想上形成共识。让各级领导、乡镇、村,特别是老百姓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顺利推进挂钩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完善体制,加快进度,扩大规模。总结已运作实施的挂钩试点先进经验,提前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并加以推广,以促进挂钩试点工作管理手段和管理体制的完善;同时缩短计划指标周转运营周期,不断扩大挂钩规模,以有效解决经济建设占用同耕地保护的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对挂钩试点工作要进行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障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落实。积极探索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出台相关政策加以指导规范,对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标准部分、村内空闲地、原户口迁出造成宅基地空置的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通过经济手段促使其把超占宅基地及闲置宅基地交归集体统一管理,推动拆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汇报争取和衔接配合。市级国土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不断加强向省国土部门的汇报衔接,多与上级沟通,力争通过现场举证方式解决各县区内开展的实地房屋位置未在图版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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