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易地搬迁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8年11月21日 文章点击数:8908
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易地搬迁房屋权属
管理工作建议
万源市政协反映:近年来,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广大贫困群众分享着改革的红利。尤其是易地搬迁,这一巨大政策红利,切实改善了许多困难老百姓居住条件,真正实现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是也面临着一些具体问题:一是资源的浪费。突出体现在1人或者2人老人户,他们基本都在子女家居住,而按照上级政策,户口在2014年7月份前与子女分户、且现在生活确实困难户,经过民主评议,可以识别为精准扶贫户。为了确保老人户住房安全达标,必须为其修建房屋,这就造成了资源浪费。二是个别特殊家庭因为大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消失后,易地搬迁新修建的房屋权属界定尚未明确。
建议:
以上两种情况均属于特殊情况,为更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切实增强扶贫实效和持续性,建议将他们自然消亡后的房屋权属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乡镇统一分配使用,将其房屋提供给下一个需要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