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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年03月14日 文章点击数:10017

加强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建议

 

市政协委员彭波反映,尽管我市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医疗救助列政策措施,规范了业务办理流程,但医疗救助工作仍然存在着资金缺口比较大、信息化水平低下、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一是救助对象身份确认存在弊端。按照政策规定,对既不是低保人员也非特困人员因突患重病需要获得救助,必须成为低保对象或者特困人员,而申请低保或特困又需要规定流程,这容易贻误时机。二是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偏低。重特大疾病花费是普通病种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自己负担几万甚至几十万。据调查测算,我市2018年重特大疾病平均每人次报销1328元,和其他普通病种相差不了多少。三是资金筹集渠道有限。医疗救助资金基本上依赖财政拨款,筹资渠道有限,几乎没有慈善捐赠和其他渠道募集的医疗救助基金。四是救助时效性不强。除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大部分都需要自行垫支医疗费用,再按照程序申请医疗救助,需要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县民政局层层审批,受医疗救助信息化水平偏低影响,加之线下审核审批效率低,导致时效性不强。五是医疗救助定点机构授权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按照政策要求,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原则上是公立医院,但是很有部分地区定点机构仍然是私立医院。

建议:

一、多方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提高落实配套预算安排,并加大对医疗救助任务、财政困难地区倾斜;按照《四川省医疗救助工作规程》“福彩公益金、无明确意向的社会捐赠资金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用于医疗救助”,充分利用福彩公益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比例;鼓励社会力量捐赠,将捐赠资金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应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管,对违规或者套取医疗救助资金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提升救助水平。提高新农合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在政策范围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比例,扩大救助病种和可报销目录用药范围。

三、开展一站式服务,解决审批时限问题。推行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有效缓解困难群体医疗负担,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完善政策措施,简化救助程序和申请资料,提升救助时效性,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医;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各项业务流程无缝衔接和医疗救助网上审批,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效率。

四、建立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确定,原则上是属地公立医院,与医疗救助定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并强化协议监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没有履行协议服务质量差定点机构及时取消授权,对有资质医疗机构可以扩大授权范围,让困难群众“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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