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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年07月08日 文章点击数:10450

关于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议

 

提案号: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019号

提案者:吴兴明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提案内容:

    办好学前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近期,我就市城区学前教育进行了调研,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建议加快发展小区幼儿园,进一步推进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扭转民办园高收费趋势的局面,实现幼儿就近入学,促进幼儿健全发展。

    一、当前城区学前教育现状

    截至2018年底,市城区(通川区和达川区城区)共有幼儿园198所,其中公办园39所,民办园159所。2018年秋季城区入园幼儿31743人,就读公办园幼儿数低于总人员的20%。城区民办园中,每年保教费最高2万多元/人,生活费、服装费、集体活动费等另行收取。市城区现有小区233个,其中住房500套以上小区有95个;在建小区34个,其中住房500套以上小区25个。新建小区几乎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

    二、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校点布局不合理,存在“入园难”现象。从幼儿入园分布来看,群众认可的公办园和条件较好的民办园就读幼儿较多,存在学位一位难求现象。在一些幼儿园中,每班幼儿数量较多,一些班幼儿有40多人。从园点分布来看,城区公办幼儿园均集中在老城区,随着新城区的迅速拓展,幼儿园建设进度不能跟上城市人口增长形势。

    (二)幼儿园收费较高,存在“入园贵”问题。有的民办园过度逐利,每年收取保育费超过3万元,平均每月超过3000元。有的幼儿园要求幼儿每天在园用三餐,每年班上要开展集体活动10余次,加上校服和学校统一发放的床上用品等,每年另外要交5000元左右,一些家长反映学前教育负担过重。

    (三)幼儿园达标率低,存在“条件差”现象。大部分幼儿园不达标且规模小,城区幼儿园达标率不足30%。公办幼儿园大多利用原有校舍改建,园舍不达标规模又小,民办园绝大多数是租赁房办园,有的办在二楼商业用房中,无户外活动场地,存在安全风险。民办园校车接送幼儿时,时有超载现象。

    (四)保育理念较落后,存在“小学化”倾向。由于保育理念的落后,为迎合有的家长希望幼儿早学知识的心理,有的民办园过分注重文化知识的传授,甚至有的园传授幼儿小学一年级的知识。幼儿入园后,大多时间待在教室内,与家庭和社会分隔,没有发挥出家庭、幼儿园、社会教育合力。

    三、发展小区幼儿园的几点建议

    为解决当前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建议在全市城区内加快发展小区幼儿园,切实整合家庭、社区、幼儿园三方力量,不断提高保育质量。

    (一)建立小区幼儿园政策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发展小区幼儿园为实施办法,优先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提前为全市普及学前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小区幼儿园规划建设力度。逐步取缔不合格民办园,促进公办园改造升级。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城市建设统一规范,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保障按要求配建,按用途使用,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三)丰富小区幼儿园办园形式。每个较大小区办一所公办幼儿园,也可以由公办幼儿园设分园。在几个较小的小区联合建立幼儿园,不适合联合建园的,可以根据入园儿童数量,举办流动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依托小区办普惠性民办园。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学位举措,逐步改变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

(四)提高小区幼儿园办园质量。探索一套灵活高效的小区幼儿园管理办法,加大幼教师资队伍建设,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幼儿保育理念,着重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自理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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