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政协机关QQ、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19年08月27日 文章点击数:11936
政协达州市委员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协机关QQ、微信工作群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市政协各委室、各委员活动小组:
《达州市政协机关QQ、微信工作群管理办 法(试行)》已经2019年8月22日市政协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
达州市政协机关QQ、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工作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市政协机关QQ、微信工作群的应用,确保QQ、微信工作群遵纪守法、运行高效、内容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QQ、微信工作群的建立和解散。由市政协机关组建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为群成员交流工作、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等提供方便的各类QQ、微信群。市政协机关建立的所有网络交流工作群必须向市政协办公室备案,接受管理。若因工作需要临时设置的QQ、微信工作群需事前申报,待工作结束后及时解散并向市政协办公室报备。目前机关建立有“政协机关学雷锋志愿队”QQ群和“市政协常委群”“政协机关群”微信群及各专委会、市政协机关四个党支部工作QQ、微信群等。
第三条 QQ、微信工作群的日常管理。QQ、微信工作群由群主负责日常管理,群主由市政协办公室指定。群主负责群成员的准入、准出,负责对群内成员聊天内容的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坚持每周检查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人员予以剔除出群;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性质等相关内容有权予以制止,及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对群成员发布的有利于全局性工作的信息、意见建议,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位群成员发表言论、图片及视频必须讲政治性、规范性、安全性,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
第四条 严格执行QQ、微信工作群的纪律规定。工作群信息发布要遵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做到“十个不”。
(一)不散布和发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
(三)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四)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五)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以及与自身身份不相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六)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七)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八)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
(九)不公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十)不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第五条 注重QQ、微信工作群的使用。QQ、微信工作群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文字应精炼准确,图片应真实清晰,语音应洪亮清楚。群成员要坚持登录工作群,定时查阅群成员动态,对群成员的任务布置、工作问询,及时回复工作安排,保持联络畅通、信息对称。群内提倡正能量内容的原创和转发,每位群成员都有义务发布改进工作、促进团结、鼓舞士气的内容。
第六条 加强QQ、微信工作群的安全管理。群成员应加强手机管理,上网运行时应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失密。群成员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管理员应及时调整。
第七条 本办法经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审议后,提交市政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